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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李玫瑾教授?

一句話評價就是,一個經常跨過界的犯罪心理學專業人士 。
我有一個做警察的朋友,在多民族混居且民風彪悍的地方做警察,卻支持證據先行和沉默權,非常值得佩服的一個人 。
為什么提這個人,因為藥八刀事件后青少年學生心理發展的影響因素,他認為不應該因為激情殺人這四個字去質疑李玫瑾 。這從一個側面表明,至少從專業上來講,她那套在警察實務中是有可操作性的 。
但是 , 藥八刀并不是激情殺人,在藥家鑫案審理的時候,藥說得很清楚,他殺人,是因為那是農村人 , 他怕被訛 。這意味著他是經過思考然后去執行的,不是倆人吵架,抄起一板磚砸人頭上 。
李玫瑾在要素不是很充足的情況下做了一個被媒體不斷放大的判斷,這就是她爭議的最初,也是她跨界的表現之一 。
理論上,要素不齊 , 專業人士根本不應該發表判斷 。但考慮到媒體干預的因素,如果只出現一次,那是可以理解的 。
但是,在殺母案發生的時候,她仍然不管不顧地把責任全面推向家庭 。
根據報道,兇手遇到三個問題1.半歲成為留守兒童2.7歲發生車禍3.和母親共同居住 。
其中除了中間一條,有一定發生概率,其余兩條,在中國的普遍性有多大,看看春運火車票多難買,就知道了,如果留守兒童=殺人犯,中國第一代留守兒童差不多都有了殺人的能力,中國居然十幾億人,是不是很奇怪?
而中間那一條,7歲發生車禍,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指出車禍造成什么生理性問題(比如,如果前額葉受損 , 會使部分行為不受自己控制) 。如果由此產生創傷后的心理問題,顯然也不是靠爹媽的愛能夠解決的 。
【如何評價李玫瑾教授?】后來在鏘鏘三人行上,對藥案,還有馬加爵案,她發表了一套她的價值觀,一個是愛可以戰勝一切,一個是性沖動的男孩子容易犯暴力錯誤 。
愛與美這事和我的價值觀不符,我是金牌女王那套邏輯,和你一樣慘甚至比你更慘的人,沒有去犯罪,你去犯罪,只能說你有問題 。
第二個觀點嘛!我是認可的,擴展說一下,李玫瑾還原馬加爵案,認為,馬加爵在假期看黃片 , 召妓,被室友知道 , 打牌的時候,被室友提出來 , 羞憤殺人 。
馬加爵案年頭比較長,所以,這個是可能發生的 。降低性的恥度 , 使性壓抑不至于到犯罪邊緣,這點我是認同的 。
這里要說的是,在那期節目中青少年學生心理發展的影響因素,她承認她對高學歷的青少年有偏愛 。
她目前從事的第二個事業,是育兒專家事業 。這個就屬于明顯跨界了 。
心理學作為一個科系,下屬多種專業,兒童心理學和犯罪心理學完全是兩個門類 。當然 , 是有互通的,這令得她的育兒觀點很容易顯得似是而非 。
從大面上來講,我并不認同她有資格去大談育兒 。原因很簡單,樣本不夠,量不夠,質也不夠,并且偏向性明顯 。
李玫瑾有一個女兒 , 據她說很優秀,但一般來講 , 在親媽眼里,自己的孩子都很優秀 。不信你去問冰箱男的媽,她兒子優秀不優秀?
我們從旁觀者的角度來講,李玫瑾的女兒屬于中等偏上,可能可以再靠上一點 。這個偏上還包括很多先天和環境的因素,有一個做教授的媽 , 不管是基因還是生活環境都要優于其他孩子 。在父母同等學歷,同樣的城市 , 甚至同樣的小初高中的情況下,有多少比她女兒優秀的?有多少不如她女兒的?

如何評價李玫瑾教授?

文章插圖
如何評價李玫瑾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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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一個樣本 , 而且是一個非常普通的樣本 。如果以此來論斷李玫瑾的育兒經是成功的 。那么,那些在棍棒底下成長的,有一樣學歷 , 差不多人生的人,但父母的學歷更低,成長環境更易惡劣的人,難道能證明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正確性嗎?
哦,提一句,以中國那代人的育兒經驗來講,后者的樣本量大概更足夠一些 。
這道理就和鄭淵潔把他的孩子培育成才或者不成才,都不足以證明中國教育好與不好 。
她的另一個樣本來源可能來自于犯罪者和案件幸存者 , 比如她常拿來說的,善良可以救命 。
這個故事是這樣的:說一個綁匪綁架了很多孩子 , 其中一個孩子對兇犯做了個善意的舉動,救了這一屋子的孩子(還是救了他自己,忘了,有興趣可以查一下,大致情形就是這樣) 。
這仍然是孤證不立,同樣的 , 我們可能可以找出更多的案例來說明善良可以要命 。這只能說,在這個案件里,這孩子的一句話對兇犯有良性的觸動 , 但也有可能是惡性的,更多時候是沒有觸動 。
而犯罪者角度上,她把她的愛是一切理論用得非常得泛濫,嗯,就是濫 。好像只要孩子在愛里成長就不會犯罪一樣,別逗了 , 給你一個天生反社會人格,你愛他,他接收得到嗎?這不是再基礎不過的犯罪心理學的問題嗎?
這套理論最大的惡,就是犯罪者皆可同情,如今只要有男的殺人了個認識的女的,甚至殺了人全家 , 就拿感情糾紛說事,就是這個理論過度推廣的惡果 。
對犯罪者成長環境和心理生成的歸因 , 只適用于預防犯罪,不適用于犯罪以后的開脫 。這一點,至少在國內是非常混亂的 。作為中國犯罪心理學的重要人物,李玫瑾在這一后果上有沒有一點責任?
而基于愛是一切的理論 , 她又提出了三年產育假的邏輯,理由是,要在孩子三歲以前給到足夠的愛 。
她提了一個反向的方式,說有些人在三歲以前玩命打孩子 , 因為孩子在此之前沒有記憶,要打服了 , 以后有記憶了好帶,還不記仇 。
我不知道這個反向方式是從哪來的,人類幼崽出于生存需要 , 是最可愛的階段 。換句講,人家就是照著成年人類產生保護欲的方向長的,說惹毛了 , 再可愛也不管用了(或者可愛度不夠)開揍那是有的 。有目的,且目的不是殺人(比如殺女嬰),而是教育,這也太違背人性了吧!
她基于這個不太合情理的育兒方式提出反駁,指出孩子在三歲以前雖然沒有顯性記憶,但是會有潛意識 , 所以要讓孩子在這個過程中感受到愛 。
其實人家反向也是表示孩子會有潛意識,能打服唄!
還是那句話,人類幼崽出于生存需要 , 是最可愛的階段 , 所以天然感受到的愛就不會少,再多不是溺愛?。?
接著,她又提出 , 不能給孩子一直換照料的人,因為這樣孩子會混亂 。所以要一個人來帶,建議給母親三年產育假 。
人類不是群居動物嗎?認識更多的同類,并且產生聯系,本來就是人類生存的必須好嗎?既然三歲以前的潛意識這么重要,為什么不讓孩子在潛意識里形成人類本來就應該和很多人類共同生活的思維模式?
這個邏輯是不是有點亂?
卡倫·霍尼和多蘿西·迪納斯坦告訴我們 , 男性對女性的恐懼,特別是他們在嬰兒期對母性的主體力量的恐懼,都歷史性地具體化為對于女性的詆毀——《閣樓上的瘋女人》
卡倫霍尼是19-20世紀的心理學家 , 死于上世紀50年代,也就是說,在李玫瑾開始從事心理學專業之前,關于嬰兒時期母親對于嬰兒的影響已經有了論著 。如果她試圖轉業到兒童心理學方向,從專業角度往育兒專家發展 , 最起碼的職業道德是在這些已有論據中,尋找可以反駁的理論,而不是拿著自己普普通通的心理雞湯往死了灌 。
退休老太太有發揮余熱的心,我們能理解 , 但目前看來,李玫瑾的余熱顯然有點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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