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是什么?】從文學的本質進一步認識魯迅
文學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tài),文學以藝術形象反映社會生活,又反過來影響社會生活 。文學的本質是一種語言藝術,是語言的審美意識形態(tài) 。詩歌、散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不同體裁,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 。文學以不同的形式(體裁),表現人的內心情感 , 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在形式上,我們可以將文學視為是一種“語言力量” 。
作為社會意識形態(tài)之一的文學,不是一種孤立的現象社會意識對生活的影響 , 而是一種社會歷史現象 。它與社會的經濟基?。?胱魑?喜憬ㄖ?惱?我約捌淥?緇嵋饈緞翁?兇琶芮械牧?擔煌?庇志哂兇隕淼姆⒄構媛桑?并反過來對社會歷史的發(fā)展起促進或阻礙作用 。因此 , 任何時代的文學,都不是一種與社會無關的個人的事業(yè),而是一種社會事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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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正是從事這一社會事業(yè) , 并終生為之奮斗 。他由立志醫(yī)治中國人身體上的病痛,到棄醫(yī)從文,走向醫(yī)治中國人精神上的疾?。?成為文化志士 。民族的復興,最根本的是文化的復興;人的新生,最根本的是精神的新生;這是魯迅的思考,更是魯迅一生的奮斗 。面對黑暗的社會現實,面對“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 麻木、愚昧的民眾,他以文學(文字)為匕首 , 為投槍,向著舊勢力舊制度沖鋒,發(fā)出一個真的猛士的鏗鏘吶喊 。
“一唱雄雞天下白” , 黑暗已被驅散,強盜已被驅逐社會意識對生活的影響 , 古老的中國大地光明燦爛 。然而,民族復興的道路是漫長的,文化復興的使命是根本的 。在今天民族復興的道路上 , 仍然需要繼承和發(fā)揚魯迅精神 。魯迅精神不朽!
就你向我提問“文學的本質是什么?”,我摘取了一部分我撰寫的文章《魯迅的時代性兼談文學的本質》,作為對你的回答 , 你可以我,從我的欄目中查看全文 。歡迎你討論商榷 。
本文到此結束 ,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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