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2021新標準 2020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新交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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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 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 , 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 , 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竊誚蘇咚橢烈皆漢蠡蛘叩卻煌ü芾聿棵糯淼氖焙蛺優艿模?也應視為“肇事后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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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肇事逃逸怎么處罰?(分兩種)
行政處罰
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 。
注意上面說的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沒有說一定要吊銷駕駛證,也有可能不吊銷 。
【肇事逃逸2021新標準 2020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新交規】 刑事處罰
a、交通肇事后逃逸 , 并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
b、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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