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醫保改革后職工能享受到什么樣的門診統籌待遇?


鹽城醫保改革后職工能享受到什么樣的門診統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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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醫保改革后職工能享受到什么樣的門診統籌待遇?】 鹽城醫保改革職工門診統籌待遇:
參保人員年度內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的普通門診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限額以下的部分 , 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 。
1、年度起付標準在職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下同)為700元、退休人員為300元;
2、年度最高限額在職職工為6000元,退休人員為7000元;
3、在職職工在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75%、70%、60%,退休人員支付比例2023年1月1日起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 , 2024年1月1日起相應再提高5個百分點 。
起付標準、支付比例與最高限額隨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職工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由市醫療保障局適時調整,逐步提高門診共濟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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