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方有哪些要求賠償的方式


交通事故受害方有哪些要求賠償的方式

文章插圖
交通事故受害方有哪些要求賠償的方式
主要賠償方式有三種:協商、訴訟、調解 。1 , 簡單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 。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 。2,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經交警立案處理后進入調解程序:調解需經雙方當事人一致申請并對事故認定書及車輛檢驗、傷殘鑒定無異議的情況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門受理進入調解程序 , 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交管部門不受理調解 , 由當事人自行協商或訴訟解決 。3 , 訴訟程序:可分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民事訴訟亦可分為合同違約之訴及過錯侵權之訴 。【交通事故受害方有哪些要求賠償的方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以上或財產重大損失肇事方觸犯《刑法》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 賠償權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賠償義務人承擔民事責任 。民事訴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以及經協商、調解、或不履行調解協議的、或未經調解程序自行起訴的進入民事訴訟程序處理 。
交通事故受害人不愿結案可以起訴嗎
交通事故肇事方不結案可以起訴,起訴的具體程序如下:1、準備好財產保全(可選) 。即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在訴前財產保全 。如訴前財產保全的,必須在保全后15日內提出訴訟 。2、準備民事訴狀、證據 。根據被告人數加一份,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和證據 。3、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 。有管轄權的法院為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經常居住地與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 , 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為有管轄權的法院4、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 , 同時通知當事人 。4、由此進入審理前的準備階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后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可能會有法院會在交通事故律師的申請下調查取證 , 追加必要共同訴訟人 。5、開庭審理階段 。6、進入判決和裁定階段,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當事人提出上訴遞交上訴狀 , 進入上訴審理程序),判決書生效 。7、就是交通事故律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階段 。法律依據:《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