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成本”有多高 打架斗毆處罰


打架斗毆處罰(“打架成本”有多高 )
在生活中,常常會遇到一些小矛盾 。但是,由于某些當事人脾氣比較暴躁,導致這些小爭論和小矛盾就演變成了打架斗毆 。大家開玩笑的說,最后的結果就是“打贏了進監獄,打輸了住醫院” 。
打架可以說是很普遍的,對于不同類型的打斗,懲罰也是不同的 。那么,我國法律對打架斗毆的處罰是什么呢?
首先,讓我們看看2020年的打架斗毆成本是多少?
1.輕微傷打架成本=行政拘留5到15天+罰款500到1000元+醫療費、誤工費等賠償金+因拘留而少賺的工資 。
2.輕傷打架成本=不低于3年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
3.嚴重傷害的打架成本=不低于3年不超10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
4.致死或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或重殘=10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經濟補償+社會和家庭嚴重影響 。
5.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訴訟費+律師費+醫療費+誤工費)+公安機關留下的犯罪記錄和不良記錄+名譽形象受損+親友擔憂+工作或生意等損失較大 。
打架的懲罰是什么?
對于打架斗毆的處罰,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和情節的嚴重性來判斷 。具體規定如下:
《民法通則》相關規定:對他人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用,因為耽誤工作而減少的收入,如果是殘疾人還包括其生活補助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其葬禮的全部費用、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
《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要拘留五到十天,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到十五日的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召集他人結伙斗毆的;
(二)攔截或追逐他人的;
(三)強行占有或損壞公共財產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
《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毆打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組織多人毆打、傷害他人身體的;
(2)毆打或傷害殘疾人、孕婦、14歲以下者或60歲以上的人;
(3)反復毆打,傷害他人或同時毆打,傷害多人的 。
《刑法》相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不低于三年不超過十年的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的,使人嚴重殘疾的,處不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打架成本”有多高打架斗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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