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回遷無籍房處理方案


長春回遷無籍房處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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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吉林回遷無籍房處理方案,長春市解決“無籍房”問題工作范圍為城市規劃建成區內國有土地上建設的已入住但未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 。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和私搭亂建房屋不納入辦理范圍 。
2、根據該方案,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的“長春市解決‘無籍房’問題推進工作組” 。推進工作組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等27個成員單位組成,下設“不動產登記辦公室”和“聯合執法辦公室” 。
3、全面排查全市未辦產權登記房地產開發項目基本情況 。根據該方案,結合長春市已經掌握的無籍房情況,通過各城區政府反饋、信訪投訴等渠道,進一步對“無籍房”情況進行摸底排查,摸清問題小區的位置、面積、戶數及存在的具體問題,并建立工作臺賬,研究出臺政策措施 。各城區、開發區公布公開咨詢投訴電話,方便群眾咨詢投訴 。
4、按照該方案 , 長春市結合工作實際建立了解決“無籍房”問題“四級決策”工作機制 。推進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具體情況召集成員單位,不定期集中開展預審會商,涉及的其他責任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參加 。推進工作組無法解決的問題 , 報“市解決棚戶區改造逾期未安置和‘無籍房’問題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市領導小組無法解決的問題,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解決;市政府常務會無法解決的問題,報市委常委會解決 。
【長春回遷無籍房處理方案】5、該方案建立了“聯合執法清費追繳”和“簡化容缺”工作機制 。聯合執法辦公室通過聯合執法 , 約談企業,核查剩余資產,查實其違法行為,通過資產變現等措施做到所涉錢款應收盡收;對于現行的要件和程序等辦理條件深入研究,進行精簡,促使因已入住使用多年無法按要求整改到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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