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陽滿足什么條件才能申請生育津貼?津貼與工資可以同享嗎?


在衡陽滿足什么條件才能申請生育津貼?津貼與工資可以同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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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衡陽用人單位新增參保人員,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0個月后(含補繳3個月以內且能提供有效勞動關系證明的)生育的 , 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補繳超過3個月的 , 從正常繳費之日起10個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參保未滿10個月早產的 , 但參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參保日期的 , 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
按照《關于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文件規定 , 生育津貼與工資不能同時享受,產假期內單位未停發工資的不能享受生育津貼 。同時,參保人員(或其配偶)已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生育醫療費用的,也不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含一次性生育補貼) 。
【在衡陽滿足什么條件才能申請生育津貼?津貼與工資可以同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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