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寧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有哪些

【2022年南寧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有哪些】

2022年南寧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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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門診醫療統籌待遇
(一) 參保人員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包括城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一體化管理的村級衛生室、學校定點醫療機構等)作為門診醫療服務定點,定點醫療機構一年一定,中途不予變更 。
(二)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門診醫療費用由門診醫療統籌按下表法規支付 。
02、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門診特殊慢性病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下表法規支付 。
(注:1.使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中的乙、丙類醫藥的,分別先由個人自付15%、30%后,再按上表法規支付 。2.特殊病種是指慢性腎功能不全的腎透析、各種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調節劑治療、重型和中間型地中海貧血、血友病等5個病種;其他病種是指除了特殊病種外的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
以南寧市居民陸阿姨為例
陸阿姨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今年年初獲得糖尿病待遇資格,在南寧市某市三級醫院門診醫療費用共計300元,按照南寧市城鄉居民醫保相關法規的支付范圍劃分,甲類醫藥費200元、乙類醫藥費100元 , 按照南寧市城鄉居民醫保相關法規的支付比例計算:
(1)乙類醫藥費個人自付費用:100元×15%=15元
(2)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300-15)×55%-10=146.75元
03、住院治療待遇待遇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下表法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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