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工傷認定申報方式+網上申報入口


寧波工傷認定申報方式+網上申報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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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工傷認定申報方式+網上申報入口
申報方式
申請人向寧波市政務服務中心人社窗口提交申請材料,或在浙江政務服務網、自助機上進行申報,并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
網上申請入口
申報條件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8.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9.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工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二)職工屬于下列單位之一:
1.參加市本級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
2.參加浙江省省級工傷保險統籌的、在甬的行業用人單位;
3.工商登記在市工商局、法人登記在市民政局的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
4.生產經營地在市本級統籌范圍內(鄞州、鎮海、北侖區除外)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外省市用人單位 。
(三)職工與上述
【寧波工傷認定申報方式+網上申報入口】 (二)中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或者聘用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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