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公積金貸款次數如何認定?首次公積金貸款如何認定?


嘉興市公積金貸款次數如何認定?首次公積金貸款如何認定?

文章插圖
一、我市在認定公積金貸款次數時查詢哪些范圍?
在申請貸款時,需要查詢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人、共同產權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綜合業務系統和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中的公積金貸款情況 。即能夠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查詢到的在嘉興市外其他公積金中心申請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一并認定 。
二、如何認定首次公積金貸款?
申請人(含共同借款人、共同產權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綜合業務系統和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中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認定為首次貸款 。
三、如何認定二次公積金貸款?
【嘉興市公積金貸款次數如何認定?首次公積金貸款如何認定?】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人、共同產權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綜合業務系統和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中僅有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并已結清的認定為二次貸款 。
四、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中有哪些特殊情形?
(一)借款申請人與其配偶婚前分別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借款人或配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 認定為三次貸款,不予受理 。
(二)借款申請人與兩代內直系親屬(父母、成年子女,下同),分別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現共同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 認定為三次貸款,不予受理 。
(三)借款申請人與其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離異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二次貸款 。
(四)借款申請人與其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 如其中一方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具備貸款資格且按照《嘉興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變更操作細則》完成借款人變更的 , 離異后此次貸款不計入該方貸款次數 。
(五)借款申請人或其配偶一方在婚前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婚后另一方參與還貸但按照《嘉興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變更操作細則》完成借款人變更的,離異后此次貸款不計入該方貸款次數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