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水上救護分為

【一般水上救護分為】

一般水上救護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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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水上救護分為自我救護、間接救護、直接救護 。
1、自我救護:在水中自我采取的措施 。
2、間接救護:指投擲救生圈、救生衣、木板等救生器材進行救護 。
3、直接救護:是在沒有救護器材或溺者已處于昏迷狀態時直接由人員救護 。
不熟悉水性誤入水者,可進行自救 。首先,落水后不要心慌意亂,應保持頭腦清醒 。方法是采取仰面位,頭頂向后,口向上方,則口鼻可露出水面,此時就能進行呼吸 。呼氣宜淺,吸氣宜深,則能使身體浮于水面,以待他人搶救 。不可將手上舉或掙扎,舉手反而易使人下沉 。
救護者應鎮靜,盡可能脫去衣褲,尤其要脫去鞋靴,迅速游到淹溺者附近 。對筋疲力盡的淹溺者,救護者可從頭部接近 。對神志清醒的淹溺者,救護者應從背后接近,用一只手從背后抱住淹溺者的頭頸,另一只手抓住淹溺者的手臂游向岸邊 。如救護者游泳技術不熟練,則最好攜帶救生圈、木板或用小船進行救護,或投下繩索、竹竿等,使淹溺者握住再拖帶上岸 。
若在暖淺水中發現無意識的淹溺者,不要試圖將他移出,因盲目移出反而會加重傷情 。若其有呼吸,使其保持面部朝上的姿勢,支持其背部而穩定頭及頸部 。若水太深、太冷或有潮流,或需進行CPR,則將其從水中移出,以防止進一步損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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