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財務制度5篇( 五 )


6、本部各項收款 , 經手人必須在收到款項的次日 , 足額向財務室交帳 , 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
7、經費開支堅持做到日清月結 , 凡差旅、活動、辦公、借款等經費開支 , 必須在公務結束后的一個月內完成報賬 , 逾期不再簽字報賬 , 特殊情況除外 。
8、每三年組織機關婦女同志在“三八”節期間外出考察一次 , 每二年組織機關全體人員體檢一次 。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 , 規范財務工作 , 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 , 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 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 ,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 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 , 監督資金正常運行 , 維護資金安全 , 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 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 , 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 , 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 , 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 , 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 , 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 , 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 , 并嚴守公司秘密 。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 , 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 , 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 , 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 , 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 。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 , 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 , 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 , 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 , 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 。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 , 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 , 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 , 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 , 妥善保管 。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 , 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 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 , 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 , 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 , 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 , 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 , 并據此入帳 。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 , 股東會批準 , 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 。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 , 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 , 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 , 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 , 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 , 并計入成本 。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 , 及時核對馀額 , 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 , 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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