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離婚賠償情況是怎樣的


只有男方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 , 女方在哺乳期離婚可以獲得賠償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也就是說 , 如果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內提出離婚 , 如果沒有上述四種情形 , 是不能要求賠償的 , 當然 , 哺乳期內 , 為了保護女方的合法權益 , 男方也是不得提出離婚要求的 。
【哺乳期離婚賠償情況是怎樣的】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 , 導致離婚的 , 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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