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苔刑


關于苔刑

文章插圖
苔刑:
使用帶刺藤條鞭打`應該是最古老的刑法```
后改為使用竹條和1樓所說的荊條```
宋朝時期改為木杖```
秦朝時期比較嚴重`鞭打達數百下的也有```
【關于苔刑】漢景帝時又兩次減苔刑`并規定苔臂部```
之后多次減刑`一般按情節輕重`杖打數十杖不等```
笞刑,指中國古代用竹板或荊條拷打犯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罰,是對犯有輕微過錯的犯人所使用的懲罰手段 。笞在中國奴隸社會已廣泛使用 。秦律有“笞十”、“笞五十”的規定 。漢代也有笞刑 。漢文帝時廢除肉刑,用笞刑來代替肉刑,笞刑變成了懲罰重罪的一種手段 。由于笞刑數量很多,往往還沒打完犯人已經被打死了,即使沒有被打死,也得殘廢,所以漢景帝時減笞五百為三百,三百為二百;不久又改三百為二百,二百為一百 。魏晉時也有笞刑,但婦女受笞刑不得笞臀而笞背 。南北朝時候的杖刑,實際上就是隋代以后的笞刑,用于對輕罪犯人的一種懲罰 。定為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等五個級,都可以用錢來贖刑,唐代以前,笞刑可以施加在犯人身上的脊背、臀部、腿部等各個部位 。唐代規定為臀部和腿部 。明清笞刑沿襲唐宋,也分為五等,可以用錢贖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