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蘭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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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1、參加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 , 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人員;
2、甘肅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不用繳費直接納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范圍的人員;
3、在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甘肅省年滿60周歲、未領取任何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具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身份直接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范圍的人員 。
領取金額
【蘭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從2021年1月1日起,蘭州市65周歲以下的參保群眾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達到每人每月149元,65周歲及以上的參保群眾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達到每人每月15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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