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積分單位變更怎么辦理


上海居住證積分單位變更怎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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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積分單位變更辦理:需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有效期內由用人單位人事專員憑單位介紹信、人事專員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進行申報,其他單位及個人不能申報 。
單位變更辦理流程(用人單位需經網上注冊并經受理點審核通過):
居住證持有人變更工作單位,由用人單位至單位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人才服務中心辦理 。
辦理材料:
(1)持證人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或非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4)前一家單位退工單原件及復印件;
注:信息變更后當場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 。
【上海居住證積分單位變更怎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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