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工傷賠償標準 公司標準的勞務合同( 三 )


(4)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5)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大或傳染性疾病,年齡為35周歲以下 。
2.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員的具體人數以實際人數為準 。
3.服務期限:1年(____年__月__日開始至____年__月__日,具體人員的到位時間以實際到位時間為準) 。
4.派駐服務地點:甲方指定的管轄區域 。
第三條 保安人員服務費
1.服務費標準:甲方根據派遣保安人員的實際到崗時間,在每人每月____元的基礎上折算、支付保安服務費用 。
2.乙方的保安服務費由甲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需在每季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支付上一季度的保安服務費 。
第四條
乙方保安人員到達崗位后,接受甲方領導,具體工作由保安人員所在部門負責安排落實 。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
1.甲方享有對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員在職能工作方面的管理監督權,同時應僅限于在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 。
2.因工作特點要求,需對保安人員進行培訓,由甲方負責 。
3.甲方若發現乙方保安人員不盡其責,違反工作紀律和相關規章制度,經教育仍不改正的,除遇勞動法規定的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外,有權要求乙方在3天內予以調換,乙方應予滿足,并將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人員及時送至甲方指定場所上崗履職,因未及時予以調換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
4.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員從事與職責不相符的工作,不得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員在聽從甲方指揮、開展工作的過程中,因職務行為導致自身或第三方遭受人身傷害、經濟損失的,且甲方負有責任的,由甲方承擔適當的賠償責任 。甲方無責任或因乙方派遣人員個人原因產生的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因該類侵害、損失被相關權利人追究賠償責任并先予賠償的情形下,甲方有權就所其承擔的損失最終向乙方進行追償 。
5.被派遣的保安人員在甲方的具體領導下工作,完成合同規定的疏導交通秩序、保障安全工作,保安人員在執勤過程中遇到重大突發事件,保安人員應立即向甲、乙雙方領導匯報 。
6.與甲方管理部門保持經常聯系,隨時溝通情況,及時解決執勤與管理中的問題 。
7.乙方負責為保安人員配備開展工作的制服、標志及基本安保裝備(制服、標志及裝備的標準由雙方另行確定),并負責為保安員繳納社保等各項法律規定費用,發放工資 。
8.乙方根據甲方人事部門的要求向甲方下屬部門派駐保安人員后,未經甲方人事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在各部門的保安人員人數 。乙方未經甲方下屬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調動派駐到甲方下屬部門工作的保安人員,如須調動,應提前征得保安所在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行 。
9.因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而產生的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不足額支付服務費的,乙方有權自應付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未支付金額的5%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至甲方付清之日止 。
3.如任一方在合同期間無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由責任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并負責賠償對方合同期總金額25%的違約金 。
4.一方因政策規定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終止合同時,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不按照約定提前通知對方,由違約方承擔支付對方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 。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終止,雙方不負違約責任 。
6.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均不影響本協議違約責任條款的效力 。
第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未詳之處,由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處以補充
協議為準 。
2.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
3.本合同自雙方負責人或簽約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成立生效 。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約代表:負責人/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公司標準的勞務合同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公平合作互利互惠之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員工食堂達成如下協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