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價格和房價的關系,車位價格可以算在房價里嗎?( 二 )


而且由于車庫特殊的使用需求,其公攤面積所占的比重要遠遠大于房屋,綜合所有空間,一個10來平方的停車位算上公攤,真實的面積一般是約35平米 。
【車位價格和房價的關系,車位價格可以算在房價里嗎?】出于安全性考慮,選擇車位時
之一,應該盡量避開變電箱、電線桿、消防栓等危險的物體 。
第二,不要購買拐角、岔路口等盲區的位置,一來方便倒車,二來沒有視線遮擋,對車身有保障 。
第三,車位距離你的家門越近越好 。如若遇到下雨天氣,這樣的好處就凸顯無疑 。一般樓盤都會有開發商提供的車位圖,并且標注了尺寸和位置,業主有需要可以仔細研究,再進行購買選擇 。或者在交房前后,實地用腳步丈量車位距離家門需要耗時多久,這樣就會對車位選擇更加明確 。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北京小區車位價格調查:幾乎沒有降價可能
4小區停車位出租大概價格?每個地方的車位租售價格都不一樣,但你可以這樣來測算,一般車位租價和售價的比例為1/360左右,比如售價18萬的車位,租價一般在500元/月左右 。
擴展資料:
我們生活的小區中都有很多停車位,你會發現有很多不是業主的人將車停在自己的小區里,那么,小區的車位能對外出租嗎?出租獲取的收益歸屬所有呢?如果可以出租,誰能來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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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區車位能對外出租嗎?
這里面,我們要注意區分幾種情形:
之一,如果是利用小區的共有部位進行停車,那么這個車位是所有業主共有的,沒有經過業主大會的同意,誰也不能對外出租 。
但是,實踐中我們看有很多時候物業公司或者開發商確確實實將業主共有部位劃成了車位,也對外進行了出租,如果這樣,就需要咱們小區召開業主大會,共同決議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停止這種非法的侵權行為,所得的收益呢,扣除一定的管理成本后應該都歸屬于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
第二,如果說小區里本來就有規劃的停車位,這里注意,是規劃的車位,而且往往這種規劃的停車位都是開發商所有的,有的開發商還有車位產權證 。
那么,是不是開發商有車位的產權證就可以隨意出租給別人呢?
這個也不是 。根據2020年剛剛通過的《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車輛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那什么是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呢?
通俗地說,就是如果出售車位的,應當優先出售給小區的業主;如果出租車位的,應當先出租給小區的業主 。如果出租或者出售以后,車位還有剩余呢?
按照法律規定,產權人可以臨時按月出租給小區外的人 。這里注意,只能是臨時性的、按月出租 。如果開發商任意妄為,房屋主管部門有權責令退還違法所得,并且按照違法車位的個數進行罰款 。
第三,如果開發商利用地下人防工程進行停車管理,那么開發商首先應該取得人防工程使用證才可以,在具有使用證的情況下,停車管理所得的收益,一般都由開發商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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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下停車位的收費誰來定價?
有很多小區,業主最開始停車的時候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或者繳納的費用比較少,為什么呢?
因為那個時候房屋剛剛交付,業主入住人數并不多,整個小區的管理還沒有完全到位,所以停車管理一直沒有提到日程 。
后來,隨著小區的不斷成熟、不斷完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開始調整車位的收費價格,有的價格調整的還非常離譜 。于是,業主對此產生了極大的不滿,雙方矛盾非常激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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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這個地下停車位的收費誰來定價呢?是不是有一定的限制呢?
其實啊,地下車位有兩種
一種是開發商在建設房子時候就已經規劃的地下車位,這個地下車位是開發商單獨出資、單獨規劃建設的,此時開發商是產權人 。
另一種是開發商投資建設的人防工程,由于開發商往往是人放工程的使用人,所以一般都會利用人防工程用做停車位進行管理 。既然開發商是產權人,或者是使用權人的身份,對于車位的出租價格有一定的決定權,由于我們是市場經濟,*** 對于市場收費沒有定價的權利,所以開發商所確定的價格自然沒有一定的標準或者限制 。
雖然 *** 沒有定價或者是限制價格的權利,但是 *** 有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的職責,所以開發商即便調整車位的租賃價格,也應該在合理的范圍內進行調整,這也是企業應該具有的社會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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