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安全管理的制度范本 單位安全管理的制度( 五 )


第九條、及時向現場生產管理人員報告所發現的安全隱患 , 是每個作業人員的義務;作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單位管理人員不得報復 。
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后 , 應及時作出處理 。
第十條、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 。工作時不準看報 , 不準睡覺、干私活或擅離工作崗位 , 不準帶小孩上班 。
第三章、用電系統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電器維修工應經培訓合格 , 持證上崗 , 掌握電器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術 。
第十二條、變壓器、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管理 , 定期接受供電部門校驗、檢修 , 變壓器發生故障 , 應申請供電部門停電檢修 , 變壓器周圍應設置安全護欄 , 禁止無關人員靠近 。配電柜嚴禁超負荷運行;應定期進行維護、檢修 。
第十三條、進行電器安裝和檢修時 , 至少應有兩人以上人員參加并停電作業 , 禁止單人作業 , 禁止帶電作業 。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在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或經舉報 , 消除和預防了重大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在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 , 給予表彰和獎勵 。
第十五條、生產工作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 , 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操作規程 , 經教育仍不改正者 , 依照礦山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行政處分 。造成重大事故 , 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在自己分工職責范圍內工作不力 , 放任下屬或違章指揮 , 致使分管工作內安全隱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發生時 , 組織搶救不力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甚至逃匿的 , 報公司給予降級、撤級處分 , 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 有與國家相關法律不一致的 , 按國家法規執行 。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
二零__年九月一日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擠塑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規程 , 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 , 穿戴好防護用品 , 方準操作本設備 。
第二條、電源合閘時 , 應檢查電器熱控是否靈敏可靠 , 熱電偶指示溫度是否正確 , 出現問題請維修人員排除 , 嚴禁操作工人亂動 。
第三條、開車時應檢查主機減速箱 , 牽引無極變速箱 , 收線無極變速箱潤滑是否正常 , 風機通風是否良好 。
第四條、開車前要注意各段加熱溫度 , 是否達到工藝要求的實際溫度 , 保溫時間要足夠 , 初次加溫時間保溫不得少于3小時 。
第五條、不得在塑化不好 , 燒焦有老化的情況下進行擠出生產 , 以防事故發生 , 發現上述問題立即設法排除 。
第六條、車速要由低至高 , 加到正常速度 , 嚴禁高速起車 , 觀察儀表上指示的電流值與溫度是否正常 , 以防電流過大 , 引起加熱器過燒 。
第七條、升降線盤時 , 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 , 不得過高或過低 , 有電器限位時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
第八條、往料斗中加料時 , 注意金屬物不得進入并嚴禁用螺絲刀或金屬棒捅料壓入螺桿內 。
第九條、檢查干試機周圍 , 應配備橡膠絕緣墊板 , 否則不準開車 。
第十條、開車前應檢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 , 接地電阻應定期測定 , 不得高于4歐;設備是否有雜音等異常現象 , 如有問題修好再用 。
第十一條、禁止用手去觸摸干試機之高壓電器 , 電氣線路或接地線部位 。
第十二條、線芯上有水禁止開車 。
第十三條沒有停止之前 , 禁止用手觸摸絕緣線芯導線接頭及裸露部分;高壓擊穿后線芯要先行采取放電措施 , 然后修理 。
第十四條、開車與停車要由技術熟練工人指揮 , 避免誤操作造成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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